基督教对「苦难」教义
「罪」与「拯救」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。基督教对「罪」分为两部分,第一部分是指「原罪」,就是人的罪性,即世界上一切罪行的源头。诗篇 51:5 那里记载,「我是在罪孽里生的,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」。基督教认为苦難是罪的後果,是救贖的前因。自從人類祖先亞當、夏娃违背了 神的命令,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,產生了人类的「原罪」。亚当与夏娃被神逐出伊甸園受苦,苦難便世世代代與人類相連,而死亡從那時候也降臨於人類。第二部分是指「罪行」,罪性带来罪行。罪行是指犯罪的行為。人虽然沒有違背社会的法律,但違背良心做事,也算為有罪。
- 佛教「苦難」一詞,字面上解釋為「困苦與災難」,常指身體的、心靈的、情緒的、環境的苦。基督教的「苦难」观与佛教有所不同。对基督教而然,若要解决「苦難」必先处理「罪」。基督教以「罪」和「救贖」的概念為教義的基礎。而基督教的拯救觀不是「自立拯救」,而是「祂力拯救」。因为人是无能拯救自己, 所以约翰福音 3:16 那里写,「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,反得永生。」又在使徒行传 4: 12 那里写,「除了祂以外,別無拯救,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」
- 从圣经的约伯记里,我们知道罪不是苦难来临唯一的主因,所以当一个人像约伯,正直无过的人,处于同样的困苦时要小心,谨慎,不要轻易的论断所有的苦难都是因罪而引起的。约伯受苦唯一的起因是神受权给撒但去测试约伯的属灵的虔诚(约伯记 1:12; 2:6)。在约伯受试验中,神完全管制整面的试验过程。神设定了撒但不能违反的限制。神允许撒但诱惑人类,但人类必须相信神的信实,抵抗撒但的诱惑。
林宗谊牧师收集和编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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